本报讯 (记者 佘峥)今年起,高一新生到学校报到,首先会拿到一本选课指导手册,他们不仅有自己的科任老师,还有选课导师,有些学生还可以试听老师的课,然后才做出选课的决定,近日出台的《厦门市普通高中选课指导工作意见(试行)》规范了高中课改后学生的选课行为。
下月即将开始的高中新课改将使学生拥有选修课,即20%以上的课是选修课,如何指导学生选课也成了新难题。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郭献文表示,《厦门市普通高中选课指导工作意见(试行)》是高中课改配套十份文件之一,这些配套文件将陆续出台。这10份课改实施方案包括高中课改的总体工作、课程设置、教学实施、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课程、班级教育管理、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和教师专业成长、选课指导、教学质量监控。
选课导师和学生一对一
学校将成立学生选课指导机构,由校级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部分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等构成。这个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选课导师制建立、编制选课指导手册。有条件的学校应成立学生选课咨询中心,由专人负责对全校学生进行选课方面的指导。
每位学生都应该有一位保持长期联系的选课导师。选课导师可以由学校指派,也可以由学生在学校范围内自行选择。导师的职责是为学生提供选课方面的指导,并在学生碰到各种学习问题时提供必要咨询与帮助。学校可以根据每位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量和工作业绩,确定其工作量,并在岗位津贴和年终考核中加以体现。
学校提前公布选课清单
学校根据自身特点编制自己的《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形式可以多样化:既可以是根据不同类别的学生不同的发展需求,分别开设文科倾向、理科倾向,以及艺术特长、体育特长等多种类型的课程,让学生在一定框架内选择课程;也可以是必修课进行统一安排,让学生统一学习,选修课由学生在学校开设的选修课程中自由选择;还可以是除了选修课由学生自由选择外,必修课也由学生在适当的条件下选择学习时间。
学校教务处要在每年8月20日前向高一新生发放《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和学期(或学年)《学校开课清单》,其他年级则在上一学期(或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发放。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填写选课清单。
学生可以试听课程
随着新课程的全面实施,学校可探索具有可操作性的试听选课办法。课程试听期间,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整选修计划的申请,由教务处统筹安排。试听结束后,形成该学期(或学年)最终的学校课程安排。
通常情况下,学生要先学习必修课,再进行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协调修习。每一学年,学生应在八个领域(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都获得一定的学分。
选课指导应考虑学生的专业要求,兼顾学生的职业选择,即要在学生未来专业要求和职业选择方面提供广泛的空间,选修课的内容设置和开设形式应尽量满足学生多样性的选择,也就是说,学生可以参考自己未来要从事什么行业来选择课程。
选课指导过程应体现学生主体性,选课指导人员提供的是必要的指导、参考建议,不过,由于高中生对课程的选择意识和能力有限,学生在课程选择中所做出的决定最后还要得到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的签名认可。
(来源:厦门日报)